问题 | 残疾人托养条件都有哪些 |
释义 | 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一、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总则 2、术语 3、机构托养服务规范 4、居家托养服务规范 5、服务管理 6、服务质量考核及评价。 二、本规范中所指的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是指: 1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残疾人; 2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且通过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适宜托养的精神残疾人; 3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二、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 (1)本规范所指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2)本规范的宗旨是通过专业化托养服务,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3)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内为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及居家托养等服务的各类机构或组织。 (4)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管理服务标准及要求。 (5)本规范所列各种条款为基本要求。地方残疾人托养服务有关规范中有更高标准规定的,当地应按照本地规范标准执行。 三、机构托养服务规范,机构要求 1、托养服务机构一般要求相对独立,设置在交通便利的区域。 2、服务场所应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5年以上。 3、依法设立,申请审批、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合法运营。 4、在显著位置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 5、应有稳定的运营资金保障,确保能够持续运营发展。 6、配置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服务场地,包括住养居室、食堂、护理保健室、文体活动室、康复室、心理咨询室、劳动(生产)工作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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