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
释义 | 物业不作为不交物业费可以,物业服务是根据合同进行的,到不到位只能与合同相对应,你要拒交物业费,当然可以,但你要有留有证据证明他们服务不到,只要有证据,可以拒交服务不到位的部分物业费,不能拒交所有的物业费。物业服务不到位是不可以进行物业费的拒交的,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着法律上的关联性,此时需要选择一种理性的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这种情况,这样就是会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时,那么业主委员也是可以依法通过正当程序解聘原物业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只有出现以下这些情况的时候,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比如说自行提供服务,这种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这样也是可以不进行支付费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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