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物业费不给充电费合法吗 |
释义 | 不交物业费不给充电费不合法。 物业无权因不交物业费不给充电。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责: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5、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不尽责任则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的捆绑收费是法规所不允许的,业主应当按时主动缴纳物业费,这是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和业主希望做到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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