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区别 |
释义 | 1、两者的性质不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而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组织; 2、两者的法律责任不同。合伙企业的法律后果是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其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后果是法人承担 无限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一、非法人组织解散的情形有哪些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三、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二、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有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以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当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清偿合伙债务的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国立法基本采用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各国法律在确定以合伙财产和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时,规定了两个不同的原则:并存主义和补充连带主义。适用不同原则导致的责任完全不同。前者合伙人承担直接清偿责任,后者合伙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三、合伙人债务怎样承担 合伙人债务的承担: 1、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条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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