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中涉及到医疗费用的理赔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医疗费用是指因事故而产生的医疗治疗、护理费用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保险人应当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事故发生后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结算。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十四条:“保险人应当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事故发生后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结算。被保险人申请理赔的,保险人应当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医疗证明材料,并在五日内给予答复。”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交通事故发生后,依法应当支付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费用等费用,由交通事故责任方负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与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等有关的证明材料,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时不得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超过合理限度的证明材料,或者以拖延、无理由拒绝支付为手段。” 因此,交通事故理赔中涉及到医疗费用需要提供被保险人医院开具的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如收据、病历、诊断证明等。同时,保险人也有义务在五日内给予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