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签字维权不敢吗 |
释义 | 小区几个业主私人发起签名维权不合法 1、看一看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的义务有没有履行,有没有什么处罚条款; 2、如果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方面不满意,可以找物业服务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是物业服务企业的直接主管部门,找它们投诉再合适不过了; 3、如果认为物业公司的物业费收取不合理,就去当地的物价局举报,或者拨打电话12358举报; 4、当然您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起诉物业服务企业的不合法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这是最直接的了。 5、合理的做法是,召开业主大会(在中国,有点难度),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控、解聘、续聘等等。 一、业主如何维护权利 业主维护权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有问题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 2、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 3、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职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哪些权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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