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疆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新疆地区在2017年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标准是征地拆迁补偿的主要组成部分。土地补偿费按照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安置补助费则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此外,对于青苗的补偿标准也有具体规定。具体补偿标准需参照当地政府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征地拆迁是一种相当重要的事情,会对被拆迁者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国家应该投入大量资源来提供经济补偿。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新疆地区也不例外,在全国经济的拉动下,新疆也在进行征地拆迁,应该了解新疆临时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新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 一般是征收前三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并且对农村的农作物的补偿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及其他的农田的基本设施也有规定。具体的赔偿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不能一概而论。 拓展延伸 新疆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为土地取得价格与土地原用途之间的差额。 新疆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1. 协商议定法:在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过程中,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土地补偿费的金额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2. 政府定价法:对于某些特定的土地征收或者征用项目,政府会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由征收部门按照这些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 在实际操作中,土地补偿费的计算通常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 总之,新疆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既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结语 征地拆迁是影响被拆迁者生活的重要事情,国家应该投入大量资源提供经济补偿。新疆地区也在进行征地拆迁,应该了解当地的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并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2019-08-26)\t第四十七条\t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07-02)\t第二十七条\t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04-14)\t第四十三条\t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成后形成的水面和水库消落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该工程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并可以在服从水库统一调度和保证工程安全、符合水土保持和水质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优先安排给当地农村移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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