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备案属于签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员工入职登记表与劳动合同书本质上并不相同,其不是劳动合同,也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一)入职登记表是登记的是新员工入职时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验、家庭成员等情况的表格,目的是用人单位为了掌握员工的基本情况,并由用人单位单方保管。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入职登记表》仅为劳动者入职时,履行入职登记手续所填写的文件,平时仅由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者并不持有。因其缺乏作为劳动合同应具有的项目内容和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视其为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侥幸地以此规避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一、无离职证明能入职吗 可以入职。 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自己承担,造成单位损失自己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所以,单位应当出具证明,并办理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的,应当补办。 单位拒绝办理以上手续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单位由此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 二、试用期没签合同如何办理离职证明 (一)试用期结束离职,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单位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三)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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