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倒卖证件罪认罪标准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