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国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通俗一点来说就是一个固定资产用久了,它的价值就会损耗,就要把这些损耗的价值分摊到每年或每个月。累计折旧就是每年或每月所计提折加起来的一个总数。【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