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不能上市出售的房屋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所有的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都可以上市交易,千万不要只贪图便宜而买卖法律规定不得上市出售的房屋,这种房子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二手房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二手房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二手房;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二手房;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二手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二手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二手房;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二手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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