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薪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薪资协议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的薪资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薪资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没有任何强制性质; 2、薪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薪资协议必须被书面确认,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薪酬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就要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无效的规定是不能生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综上所述,薪资协议和合同效力一样,合同不约定不明的可以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原条款协商一致变更的,也可以就变更条款签订补充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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