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合同打零工受伤赔偿 |
释义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打零工受伤后,可以提供成立劳动关系的证明,申请工伤认定。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或者建立的是雇佣关系,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用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成立劳动关系,并且认定为工伤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无合同打零工只要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在单位上班之后,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存在,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员工在和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要求单位承担所有工伤费用。 律师说一句: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需要提供有关证据,包括打卡记录、工资流水等。劳动者即使打零工也要注意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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