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除个人出租房屋等一些特殊情况外,企业无论是出租的房屋,还是自用的房屋,一律从价计征房产税,而全国其他地方则是,若出租的则从租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若自用则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二,全国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关键词:减除10%至30%),深圳164号文则是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的70%缴纳。 三,90号文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164号文则规定房产税按年计征,分季缴纳。纳税人应于每季末月(三、六、九、十二月)缴纳房产税。以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于每月终了后十天内缴纳;一次收取数月租金的,于收取租金当月终了后十天内缴纳所收取租金月份的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收特点有: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 业拥有的房产,必须缴纳房产税。其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 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定属危房并停止使用的房产可免征 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