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庆节单位会有福利吗 |
释义 | 国庆期间加班法律规定要增加工资的,不加工资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依法增加工资,用人单位不增加工资,你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你是有权依法选择不加班的, 单位工会福利: 1、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 这些节日主要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以及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少数民族节日。基层工会在以上节日可以给每位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能超过1500元,单次不能超过500元,不得从行政补助经费中支出。 2、生日蛋糕。 会员本人过生日,工会可以给购买生日蛋糕和生日蛋糕券,但慰问标准不超过200元。这个单位基本上每年都有做到的,在年初或者生日前夕可以拿到工会发放的生日蛋糕券。 3、组织文体活动。 工会可以组织各项文体活动,可以设定一定的奖项,需要专用服装的,也可以购买,但都有明确的限制规定。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奖励范围不能超过参与人数的2/3,人均奖品不能超过500元。未设奖项的可以发放少量纪念品,价值不得超过人均100元。专用服装每年每人限购一次,金额不能超过600元。 4、可以组织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公园年票等等。 工会经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是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我们平常称为工会活动经费。 三、是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是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是其他收入。 法律依据: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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