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外观专利是否侵权? |
释义 | 判定外观专利侵权的标准是:产品种类与外观专利相同或者相近。包括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等。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何判断外观专利侵权 判定外观专利侵权的标准是:产品种类与外观专利相同或者相近。包括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等。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怎样判断外观专利侵权 在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想问一下关于外观专利的问题,如何判定外观专利侵权? 判定外观专利侵权的标准是:产品种类与外观专利相同或者相近。包括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等。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外观设计专利怎么判断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判断侵权如下: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外观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是什么 对于外观设计侵权判断的标准问题,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司法解释中规定: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同时,该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该专利,也就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综合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判断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成立应看3个要件:第一是外观设计专利权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第二是侵权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了专利;第三是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上,采用了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设计。 该内容由 程振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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