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尽快通知保险人并提出索赔要求。提供索赔单证包括保险单、原始单据、证明损失原因及程度的单据等。此外,投保人还应积极协助保险人核实损失和查实证据。 法律分析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该尽快通知保险人,告知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其他相关情况,并提出索赔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后,应该积极协助保险人的理赔工作。 提供索赔单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举证义务,其中索赔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保险标的的原始单据(如帐册、收据、发票、装箱单等),货物运输保险还需提供提单、运输合同等,证明损失原因和程度的单据(如出险证明书、损失鉴定证明等),人身保险还需出具死亡或伤残等的证明,以及保险标的所受损失的清单和施救整理费用的原始单据。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核实损失、查实证据时,投保人应该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除了提供索赔单证外,还应采取其他协助措施。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22条 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该内容由 吕继超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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