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都有哪些形式 |
释义 | 一、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2)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而且须受要约人承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三、要约何时生效 1、以对话的方式作出要约的,自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一般进入指定的特定系统时生效,或者相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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