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邀请属于合同范围吗 |
释义 | 要约邀请一般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可以拘束邀请人,构成先合同义务。但一般只有在他人发出要约,并经承诺后,才组成合同。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如下: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指希望他人与自己签订合同的意思,是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邀请人撤回邀请。只要不给善意的对方造成信任利益损失,邀请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拍卖公告是属于要约还是属于要约邀请呢 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自己订立合同的表示。因此,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三、要约和多人邀请有什么区别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1、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的约束; 2、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可以随意撤销;但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对应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