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被告怕报复不写原告地址行吗 |
释义 |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不可以的,原被告都应该有详细的地址,以便于后续法律文书的送达。既然是诉讼,双方都会出庭,地址不是可以隐瞒的,不应该去担心这个问题,对方的打击报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予以处理。 一、送达地址确认书具备法律效力么? 关于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适用,首先,虽然该确认书是在冠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之名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但是法院若采直接送达方式同样可以依据送达地址确认书记载的地址予以送达。其次,依据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载明的地址可以邮寄的材料种类应当为民事诉讼的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包括法院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及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同时应该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文书”做扩大解释,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的载体虽然不是文书,因其同样具备作为诉讼证据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亦可包含在依据送达地址确认书记载的地址予以送达的法律文书种类之列。 二、有欠条可不可以起诉 有欠条是可以起的诉,但是要注意诉讼时效是三年,即应该在欠条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但在实践中,光有欠条还不够,还需要其他证据证明欠款的基础法律关系,即因为什么原因欠款。 债权人要提起诉讼的,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包含起诉的请求和理由。写好起诉状后,再带上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到被起诉人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决定审理案件之后,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则签订民事调解书,不成功的则择日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收到出庭通知书后应当按时出庭参加庭审。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要起诉对方,就要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等。还有要提前收集好欠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我国法律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债权人应在三年之内积极追回债款。 三、涉外离婚中外籍一方找不到怎么办 涉外婚姻一方失踪,一般法院的具体做法为: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六十日,涉外案件六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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