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办理 社保 登记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 (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 身份证 复印件 2.填写《 北京 市 社会保险 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示例见背面; 第二步 办理单位人员参保 1.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原件及《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 2.从朝阳区社保中心网站下载“五险一单位普通单位版”,在软件中完成录入单位及个人信息等操作后,做信息报盘(U盘导出文件为DAT格式) 3.新参统人员提交表格及资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京劳社统保险20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京劳社统保险6表);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