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法律主观: 工作未满一年是否有年终奖要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单位相关的制度来决定的。如果符合领取年终奖的条件,劳动者可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若不符合条件,则劳动者无权要求支付年终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