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贷款可以要求退房吗 |
释义 | 不能办理贷款可以要求退房,但是对于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一、房子交定金是否可以退款 房子交定金是否可以退款要根据具体情况。因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因买受人原因不能退还。因双方原因未能签订购房合同的,应当退还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因一方原因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当事人双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交定金后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吗 购房者交了定金,是否能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因支付定金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2、因收受定金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应双倍返还。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定金应当退还。 三、因限购政策不能过户能否解除合同 1、住房限购政策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在合同签订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购房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出卖人应当退还购房人购房款或者定金,但是不适用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依约定能够实际履行,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迟延履行,在此期间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损失。对于在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后,一方隐瞒或者虚构相关事实,导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住房限购政策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或者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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