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转弯时没碰到对方,但是对方摔倒了,当时没报警直接开车走了,这个算不算肇事逃逸 |
释义 | 未经对方同意离开现场并造成事故,对方报警可视为肇事逃逸。即使对方未直接与你发生碰撞,你的转弯行为导致了对方摔倒。若无证据证明你未转弯或对方不追究,情况可不算。 法律分析 如果你按这个描述,又是不经过对方同意就离开现场,对方报警的话,是可以按肇事逃逸处理的。 因为你转弯没有让直行车辆,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尽管对方没有直接撞到你,但是因为你的转弯行为导致的摔倒。 如果你不承认是转弯,也没有摄像头证实,或者对方不追究,就不算。 拓展延伸 开车转弯时未报警,对方摔倒,是否涉嫌逃逸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开车转弯时未报警,对方摔倒,涉嫌构成逃逸责任。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未依法停车并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采取必要救护措施或未向相关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联系方式等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直接碰到对方,但对方因您的行为而摔倒,您未采取适当的措施并直接开车离开,属于逃逸行为。根据相关法律,逃逸责任可能会受到处罚,包括罚款、吊销驾照、刑事处罚等。因此,您应该及时报警,配合相关调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注意,在具体案件中,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结语 开车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因为转弯时未报警导致他人摔倒,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后未停车报警、保护现场或提供联系方式等行为。即使未直接碰撞对方,但因您的行为导致对方摔倒,您未采取适当措施离开现场,可能会受到逃逸责任处罚。请及时报警、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当地法律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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