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离婚? |
释义 | 诉讼离婚案件审理时间一般为三个月到十五个月,一审顺利可在三个月内完成离婚登记手续,若对方不同意则需进行二审,最长可延至十五个月。一审应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六个月,再需延长需上级法院批准。二审对判决上诉案件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上诉案件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离婚案件涉及复杂内容,需提前收集、保存证据以保证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案件,一般在三个月到十五个月内审结,如果案件审理顺利法院一审就批准离婚成立,最快一般三个月内就可以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如果一审对方不同意,通常需要进行二审,那么就有可能自提出诉讼离婚起最长十五个月才能离婚。 一、离婚案件一审阶段: 1、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仍需延长的,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二、离婚案件二审阶段: 1、对判决上诉的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在诉讼离婚案件实践中,案件往往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多方面内容,案件的复杂性有上升趋势,为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应当在诉前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保存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结语 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因情况而异。若一审顺利,离婚登记手续最快可在三个月内完成;若需进行二审,可能需要最长十五个月才能离婚。在一审阶段,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结。在二审阶段,上诉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审结,裁定案件应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离婚案件涉及多方面内容,复杂性逐渐增加,为确保顺利进行,应提前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和保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审理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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