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探视权不让接走怎么办
释义
    行使探视权,不让接走的解决办法如下:
    1、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也只能暂时带走;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探视权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
    二、探望权的消失有下列情况:
    1、被探望人死亡;
    2、探望权人死亡;
    3、被探望人成年。
    综上所述,行使探视权,不让接走,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视权纠纷起诉需要双方的身份信息,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被探望人死亡的,探望权人死亡的探望权消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0: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