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海关周末会有值班清关人员,但是清关效率不是很快。 一般周六上午海关相关人员都在,但是分有进口快递和一般贸易两种,而贸易周六上午可以清关,要是快递因为快递公司不上班,所以这两天没有办法清关。 清关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清关流程如下: 1、换单,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O; 2、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放行; 3、报检,电子申报放行后,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 4、现场交接单,海关现场交接单; 5、查验,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 6、放行,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 (1)一次放行; (2)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 (3)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三条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第四条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办理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