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两者的区别主要在内容上,补充协议是对未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进行补充明确。 变更协议,主要对约定好了的事项进行更改,比如更改履行方式,履行地点,数量等等。 其次从名称上,法律上和实践中意义没有区分的意义,也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更改。或者用变更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如何处理 (一)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履行的时间如何确定 合同履行的时间可以由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当事人无法就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时可以根据相关条款、合同目的来予以确定。若依然不能确定的,可以随时履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