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房地产存在转让限制 |
释义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房地产转让禁止情形包括: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条件的;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查封或限制权利的;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产;权属有争议的;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以及其他法律禁止转让的情形。 法律分析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房地产转让限制的法律规定及应对策略 房地产转让限制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对房地产的转让进行限制的法律规定。这些限制可能涉及土地使用权、产权转移手续、限制性条款等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限制的具体情况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为应对这些限制,房地产所有者可以采取多种策略,如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限制内容、合规操作,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限制问题,或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解除限制等。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结语 房地产转让限制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对特定情况下的房地产转让进行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转让限制可能涉及土地使用权、产权转移手续、限制性条款等方面。房地产所有者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限制内容,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问题,或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解除限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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