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转让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
释义 | 房地产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按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项目的,完成开发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房屋在转让房地产时已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 一、如何办理在建工程转让 在建工程转让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房屋建设工程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3)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房屋建设的开发投资总额已经完成25%以上。 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些 1、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转让房地产时,未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不符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转让的。 2、非法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 (1)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 (3)土地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非法转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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