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把员工辞退理应支付所有薪资吗 |
释义 |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的经济补助,以劳动者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根据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不是的。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助,以职工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各种奖金为基数,按职工本地区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拓展延伸 员工辞退后,公司是否需要支付未使用年假的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辞退后,公司确实需要支付未使用年假的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离职时有权获得未使用的年假的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年假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即使员工离职,他们仍然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公司应该根据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年假的剩余天数,计算出相应的补偿金额,并在员工离职时一并支付给员工。这样做不仅符合法律要求,也是维护员工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和企业形象。 结语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按照劳动者过去12个月的平均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作为基数,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样,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离职后,公司应支付未使用年假的补偿金。这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企业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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