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孩子是否应该在场? |
释义 | 父母离婚时,孩子不需要亲自到场,只需父母双方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或镇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双方填写离婚申请书和离婚协议书,经婚姻登记员审查后,符合条件即可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应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父母离婚孩子不需要到场。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时孩子的心理影响及应对措施 离婚对孩子的心理影响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孩子们可能会感到失落、焦虑、愤怒、无助或内疚。他们可能会出现行为改变、学业下降、情绪波动等反应。为了帮助孩子应对离婚的心理影响,家长应当采取一些应对措施。首先,保持稳定的家庭环境和日常例行活动,以提供孩子们安全感。其次,与孩子坦诚沟通,解释离婚的原因,并鼓励他们表达情感。第三,提供适当的心理支持,例如寻求专业咨询师的帮助。此外,鼓励孩子参与适合他们年龄的支持团体或活动,以促进情感释放和社交互动。最重要的是,父母应保持合作,共同关心孩子的福祉,避免将孩子置于争端中。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帮助孩子们度过离婚带来的心理困扰,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结语 离婚对孩子心理影响复杂敏感。家长应提供稳定环境、沟通解释离婚原因,并提供心理支持。鼓励参与支持团体,促进情感释放和社交互动。父母合作关心孩子福祉,避免争端。帮助孩子度过离婚的困扰,促进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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