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打官司,孩子需要到场吗 |
释义 | 父母离婚打官司,孩子是否需要到场具体如下: 1、离婚诉讼,原则上当事人必须出庭; 2、当事人指夫妻双方,所以小孩原则上不必出庭; 3、但小孩可以作为证人,那么如果法庭通知,小孩就要出庭; 4、关于抚养权的问题,对八岁以上的小孩,法庭会征求其意见,此时也需要小孩出庭。 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离婚登记条件如下: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开庭一般无需子女在场,夫妻双方到场即可。但涉及子女抚养权,需要征求子女意见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的,对于孩子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般八周岁子女,在判决抚养权时,应尊重其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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