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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遗漏了某些损失,如何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获得赔偿?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遗漏某些损失时,应当考虑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获得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因为他人侵权行为导致的个人身体、精神以及名誉上的损失而索赔的行为。工伤损失的认定标准并没有像劳动合同法那样具体明确,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经济损失、医疗保障和伤残津贴等,并且救治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其他费用也应当纳入工伤范畴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工伤保险为劳动者投保,对在工作中发生的工伤,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医疗保障和伤残津贴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工伤保险,对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的伤残、死亡,依照国家规定享受待遇。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侵害人身的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对造成损害的他人有求偿的权利,并有权选择向人身损害赔偿基金申请赔偿。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工伤认定标准不明确,工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在依法审查工伤损失赔偿事项时,应综合考虑受害人损失的性质、程度和影响等,适度扩大工伤损失的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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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