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 职工髌骨骨折可以评定为九级或 十级伤残 。 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导致髌骨骨折的,行内固定术的,可以评定为九级;其他方式愈合的,可以评定为十级。 工伤鉴定 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 停工留薪期 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 伤残 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法律客观: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