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附加刑包括这些内容:剥夺政治权利(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与否来判定期限);判处罚金是也应该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定数额;没有全部的财产等其他一些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