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刑罚是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是对的。主刑指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指补充主刑惩罚罪犯的刑罚方法,可以单独适用,也可附加适用,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