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强制戒毒两年已过,能考驾照吗 |
释义 | 分析如下:强戒三年后可以考驾照。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8)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扩展资料 1、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2、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3、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4、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5、戒毒程序 (1)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后,经诊断评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根据戒毒人员实际戒毒情况,提出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原决定机关批准。 (2)是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必须执行强制隔离戒毒1年6个月以上;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转到戒毒康复中心继续戒毒康复,再回归社会。 (3)是各分、县(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接收并审核强制隔离戒毒所呈报的审批材料,报分管戒毒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由法制部门及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所。各分、县(市)公安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4)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呈报的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材料应当包括:《提前解除延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呈批表》(一式三份)、《诊断评估表》、《康复戒毒协议书》(复印件)。 (5)是《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由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按一式五份填写,其中提供给强制隔离戒毒所三份、本局法制部门存档一份、送本局禁毒部门备案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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