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监察局主要职责: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监察局是否有执法权,具体如下: 劳动监察部门享有执法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以下处理: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综上所述,劳动监察局具有以下职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单位执行;监察用人单位的守法情况;受理对用人单位违法情况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等。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