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经侦带走是严重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家人或者朋友被经侦带走的话,也不意味着有很严重,一般情况下是可能涉嫌犯罪需要接受调查。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这在刑事诉讼中叫做传唤。而对于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有权对其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这种强制措施叫做拘传。在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从轻到重分别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通常情况下,传唤和拘传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所以,如果家人或者朋友被经侦带走的时间超过了二十四个小时,那么就有可能会被采取拘留或者逮捕而涉嫌犯罪,情况就会比较严重,如果在二十四个小时内被释放的话,就可能是不构成犯罪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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