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共同拥有是否现实? |
释义 |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问题:父母离婚不影响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单方或共同抚养。如共同抚养,需明确轮流抚养方式、费用承担。如单方抚养,另一方享有探视权,需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满两周岁的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应被尊重。 法律分析 可以。孩子的抚养权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可以单方抚养,也可以双方共同抚养。若双方共同抚养,需要明确约定好孩子轮流抚养的方式和时间,以及孩子医疗、教育等费用的承担问题。若单方抚养,另一方应该享有探视权,同时承担一定的抚养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拓展延伸 双方共同拥有的现实性: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 在双方共同拥有的现实性中,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双方共同拥有某项权益时,法律的介入能够确保其得到充分的保障与维护。法律责任作为一种约束力,要求各方在共同拥有的事物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不仅仅是对双方自身的约束,更是对其他相关方的尊重和保护。通过法律的规范与约束,双方共同拥有的权益得以平衡和维护,促进了公平、公正的交往和合作。因此,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在双方共同拥有的现实性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结语 在双方共同拥有的现实中,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至关重要。法律的介入确保了双方权益的充分保护与维护。法律责任要求各方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不仅约束了双方自身,也尊重和保护了其他相关方。通过法律的规范与约束,双方共同拥有的权益得以平衡和维护,促进了公平、公正的交往与合作。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在双方共同拥有的现实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