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人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处理: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