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只有双休日单位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费,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以2倍工资的标准(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补休,工作日加班与法定节假日加班不适用于补休。 法律客观: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四条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