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 工程劳务分包 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 法律客观: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三、业务范围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