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再婚的,其户口本上不会显示再婚。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只有未婚、已婚、离异三种显示方式。若当事人离婚后又再婚的,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会会显示为已婚。但是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不是自动生成的,需要当事人自行申报。 当事人享有婚姻自由,法律并不限制当事人离婚后再结婚。当事人想要结婚的,可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会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法律客观: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