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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汉导游证办理在什么地点
释义
    武汉导游证的办理地点是在武汉市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的一楼社会类综合窗口B41。办理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并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导游人员从事执业活动,应当取得《导游证》。在办理导游证时,需要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
    法律分析
    武汉导游证的办理地点是在武汉市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的一楼社会类综合窗口B41。
    二、武汉导游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第263号令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导游管理办法》(2017年10月16日国家旅游局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
    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
    《武汉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2001年3月22日由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发布)
    第五条:导游人员从事执业活动,应当取得《导游证》未取得《导游证》的,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需要经过一定的培训和考试,取得导游证后才能从事导游活动。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 培训:首先,申请人需要参加由旅游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的导游人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 考试:参加培训后,申请人需要参加由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取得导游证。
    3. 申请:取得导游证后,申请人需要向相关机构申请注册,注册后方可从事导游活动。
    4. 年审:导游人员需要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审,在年审通过后,方可继续从事导游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导游证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导游人员也需要时刻关注行业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为旅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结语
    武汉导游证的办理地点是在武汉市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的一楼社会类综合窗口B41。办理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导游人员从事执业活动,应当取得《导游证》。
    法律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五条\t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八条\t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10-07)\t第六条\t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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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5: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