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车发票丢失了,但有复印件,如何补办? |
释义 | 发票丢了该经下列程序补办:1、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2、交给客户入账;3、财务人员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4、客户回签。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会保存5年,向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要求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我的包裹丢失了,快递不按原价赔偿 包裹丢失的赔偿方式为:由寄件人和快递企业按快递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快递合同未约定赔偿事项的,对由保价快件,按保价金额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医院住院发票丢失了,怎么搞才能办得到原件发票呢? 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发票丢失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可以去收费处打印发票复印件,然后去医院找医务科,加盖医院公章,证明与原件相同。另外,还要当事人写一张遗失声明,声明丢失的发票不再用来理赔结算,引起的责任由自己负责。必要时可能会要求登报声明。《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本人包裹丢失,快递不按原价赔偿 快递丢了是原价赔偿。快递丢了,如果买家产生了物质财产损失,财产损失则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但最高赔偿额不能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第八百三十三条。 我给买家开了发票,他要去报销,说要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还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开发票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开具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专用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普通发票丢失的处理方法是: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该内容由 刘传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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