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能拿东西抵债吗 |
释义 | 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拿东西进行抵债。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决定拿债务人的财产来抵债,这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未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是不可以私自扣押债务人的财产或以债务人的财产来抵债的。 一、个人破产了还不起债务怎么办 个人破产还不起债务,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清偿所有债务,资不抵债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永久无力清偿,这样就只能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以债务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二、债务人恶意向债权人收购物品是否违法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物品违法。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债务人如果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果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且债权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虽然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三、欠了块钱报警可以吗 欠2000元报警有用,这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的。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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