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来吗 |
释义 | 婚前房屋赠与时如未登记产权,赠与方可要回;如已登记,除非附有条件或公益义务,否则无法撤销。但如受赠人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合同义务,则赠与人可撤销。 法律分析 一方将婚前房屋赠与给另一方时,若未办理产权登记,则赠与方可要回房屋。但若已办理登记,赠与行为已完成,就无法撤回,除非在赠与时附有条件或期限,或者是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且受赠人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二)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