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薄的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比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等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7、房屋属于政府福利性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8、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9、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0、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